環保工作承諾

  1. 制定和執行學校環境管理計劃,使學校成為一個舒適、整潔、衛生的學習地方。
  2. 培養教職員及學生的環保意識,明白必須為自己及下一代著想,使這美好環境得以持續。
  3. 引導教職員及學生自覺地去管理地球資源及實踐環保行為。
  4. 鼓勵教職員、學生及家長參與環保活動,貢獻社會。

環境教育策劃架構

環境教育的工作及推廣是由綠色學校督導委員會負責執行。委員會由校長及教職員組成。組內成員各負責不同的工作範疇。

各環境教育組成員的工作:

校長

  1. 領導本校環境教育的發展。
  2. 提供各種支援,包括行政及財政方面。
  3. 尋找校外資源。
  4. 聯繫不同的環保組織。

行政組負責人

  1. 共同規劃學校環境教育的方向。
  2. 負責規劃、設計及推行各項環保計劃,並適時作出評估及跟進。

各科組負責人及教師

  1. 就學校環境教育提出意見。
  2. 設計環境教育計劃及切實執行有關計劃。
  3. 適時進行檢討。

各學生及家長

  1. 參與環保活動。
  2. 環保小組協助推行各項環境教育工作。